2013年江阴市首届“澄星”杯锡剧票友大奖赛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在市委市政府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加快推进江阴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的热潮中,结合我市精神文明建设,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积极传承振兴江阴锡剧事业,繁荣锡剧艺术,为锡剧票友提供展演舞台,在澄星实业集团的大力支持下,我市将举办2013年江阴市首届“澄星”杯锡剧票友大奖赛。
二、主办单位
中共江阴市委宣传部
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江阴市文联
江阴市广电集团
江阴日报社
江阴澄星实业集团
三、承办单位
江阴市文化馆
江阴市戏曲票友协会
四、协办单位
江阴市戏剧家协会
江阴市锡剧团
五、组委会
大赛设立组委会,负责比赛的整体策划、宣传、协调和组织落实工作。
主 任: 黄 磊(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广新局局长)
刘卫星(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联主席)
缪剑波(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广电集团董事长)
张再兴(江阴日报社社长)
李 兴(澄星实业集团董事长)
成 员: 钱 晴(市文广新局副局长)
周林海(市文联副主席)
刘志刚(市广电集团副总经理)
陈 曦(江阴日报社副总编)
马 列(市委宣传部文化科副科长)
刘伟东(澄星实业集团办公室主任)
胡国钧(江阴市戏剧家协会主席)
徐 惠(市锡剧团团长)
蔡晓英(市文化馆馆长)
陈冰栩(江阴市戏曲票友协会会长)
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:
主 任:钱 晴(兼)
副主任: 潘 英(市文广新局副主任科员)
蔡晓英(兼)
成 员:张晓琳(市文广新局文艺科副科长)
陈冰栩(兼)
赵志坚(市锡剧团办公室副主任)
朱冬妮(市文化馆非遗办公室主任)
赵长兴(市戏曲票友协会)
六、大赛时间安排
本次大赛从7月份开始宣传发动,9月份初赛,10月底复赛,2014年1月份进行决赛。
七、大赛奖项:
1、本次大赛为个人演唱比赛。
2、本次大赛设6个组别:分别是少年组(男、女)(7周岁以上,17周岁以下,含17周岁)、青年组(男、女)(18周岁至44周岁,含44周岁)、中老年组(男、女)(45周岁以上,含45周岁)。年龄按身份证为准。
3、各组设一等奖 1名,奖金各1000元;二等奖1名,奖金各800元;三等奖 3名,奖金各500元;优秀表演奖若干名,奖金各300元,同时颁发获奖证书。决赛中若有得分并列者,名次可并列,总额不增加。
八、报名条件和办法:
1、江阴的社会各界人士、在校学生中的锡剧票友(含在江阴有固定工作的新市民,或持有江阴公安部门暂住证的外地人员),凡非在职专业锡剧演员的,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。
2、民间、民营及企业艺术团体锡剧演员,其他剧种专业演员,不视为锡剧专业演员(从锡剧团转业的人员,转业未满三周年的视为锡剧专业演员),可以报名参赛。
3、报名时均要查验身分年龄信息。本市人员(含外来务工人员、暂住人员)按属地原则,由各镇(街道)组织。
4、比赛中,若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,将取消比赛资格,或取消比赛成绩。
九、 大赛方法:
1、初赛:由各镇(街道)组织举行(共15个单位),每个组别推荐前1-3名选手进入全市复赛,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。
2、复赛: 通过初赛,由各镇(街道)根据分配名额的数量选送优秀选手参加复赛,每个组别有28名选手参加。
3、决赛:通过复赛,每个组别推荐5名选手进入决赛,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。入围复赛者获优秀奖,进入决赛者获等级奖。
4、初赛的评委由各镇(街道)自己组织。复赛、决赛的评委由组委会组织。
5、进行决赛时评委现场评分、亮分,并增加选手锡剧基础知识答题打分和评委专家现场点评。
十、赛程及阶段工作:
1、发动阶段:(2013年7月1日至8月底)
自2013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宣传、发动。各镇(街道)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健全完善群众性锡剧演唱队伍的组织,文化服务中心、剧协和票友协会分会,有针对性地开展锡剧辅导、培训、演唱活动,在此基础上由文化服务中心接受参赛选手和参赛节目的报名。市要组织人员编写锡剧基础知识题库,供锡剧票友参阅。
2、初赛阶段:(2013年9月)
2013年10月1日前,各镇(街道)组织初赛,并向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入围复赛名单。
3、复赛阶段:(2013年10月底)
10月下旬,在江阴市文化馆小剧场举行复赛,复赛按组别(少年组、青年组、中老年组)分为三场进行比赛,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。
4、决赛和颁奖阶段:(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25日)
入围决赛的选手确定后,相关单位在11月—12月要抓紧对入围者进行锡剧艺术指导培训和锡剧基础知识的培训。各相关单位要为入围选手准备一份个人介绍,并由电视台为每位选手逐一拍摄30秒的介绍短片。市将在2014年1月20日左右江阴电视台组织举行一场决赛,于2014年1月25日左右组织举行现场颁奖和展示演出。决赛和颁奖由电视台录播。
十一、参赛要求:
1、凡进入每个赛程的参赛选手,必须准时参赛节目,逾期视作自动放弃。
2、参赛选手均为戏装彩唱。进入决赛选手的演唱曲目,可与复赛相同。
3、参赛选手单人演唱曲目时间为3—7分钟,少于或超出规定时间,将在评委的平均分上适当扣分(扣分幅度由评委组商定后公布)。
4、参加复赛、决赛的选手,必须使用音乐伴奏带。
5、参加复赛、决赛的选手,交通、伙食一律自理。
6、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各项规定,对于严重扰乱赛场秩序者,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十二、评委组成与评分标准及监督:
1、复赛、决赛的评委成员有大赛组委举荐组成。
2、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的现场表演,进行公平、公正打分。如有徇私舞弊,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委资格。
3、评分标准:参赛选手的演唱音准、表演技巧、人物塑造给予综合评分。
4、由组委会聘请公证处全程监督决赛赛事。
江阴市锡剧票友大赛组委会
2013年7月9日